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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您好! 越南工业贸易部从2011年6月1日起对酒,化妆品和移动电话实行进口限制,规定酒、化妆品以及移动电话不再接受以航空快递及货运的形式进口, 只能通过海运的形式进口。所以,从6月1日起,我司将停止接受此三类货物往越南的寄运。
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具体调整如下: 进口限制: a.6月1日起施行:酒、化妆品和手机都不能通过空运方式(Air Express & Cargo)进入越南。 b.6月1日起施行:酒、化妆品和手机只能通过海运方式进口,并且只限于海防港、岘港和胡志明市(Hai Phong, Da Nang & Ho Chi Minh City)三个港口能进口。 需提供额外的文件: a.进口商通过海运方式进口的货物必须提供额外的文件清关。 b.这些额外的文件包括: 1. 需提供授权书和合同书以反映经销商或者授权代表处在越南开展这些业务的正规性; 2. 发货人在出口这些货物到越南之前必须得到越南驻当地使馆的授权; 3. 其他信息请详见此条例。 如须进口这些物品,需参考新的197公告条例。 上述限制适用于:DHL,UPS,FEDEX,专线等 以上事宜,请知悉,造成不便,敬请见谅 MYEX速递 201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