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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网3月11日讯 继依法取缔17家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后,国家邮政局近日又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快递行业加盟行为进行了规范,出台了《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该范本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政大幅提高加盟门槛
此次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对开展加盟的快递企业需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而加盟商必须是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加盟商的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50万元以上。同时,加盟方应当按照加盟授权方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未经授权方同意,加盟方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不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等内容。
旨在规范经营谋发展
“目前天津共有快递企业75家,其中民营快递业分为“直营”和“加盟”两种模式,加盟制企业占九成以上。一些小分支机构只需几万元的加盟费,连运输车辆都没有,几个快递员就开展业务。由于快递企业总部对二级、三级加盟商约束力不强,小的加盟商不仅不具备相应的服务标准,资金链也容易出现问题,员工的福利更无法保证。”天津快递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合同》范本的出台,将对快递业的加盟起到规范作用。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齐亚力表示,很多企业只注意公司利益,没有从根本上全程统一指挥联合作业,一旦触及到上下游某一部分利益,指挥调动就会失灵。“加盟制快递企业在开拓市场初期起到了一定作用,企业发展成熟后,其弊端集中显现。我们希望加盟制企业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标准,改变现有的低价恶性竞争的发展方式,树立品牌形象,最终发展为直营快递企业。”齐亚力说。(见习记者 王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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