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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家邮政局为UPS等18家快递企业颁发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UPS由此成为自修订后的《邮政法》实施以来,首家获颁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知名外资企业。 此前,国家邮政局已向包括民航快递等在内的9家企业核准颁发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山东、天津、江苏、广东、湖北、吉林、陕西等省(市)邮政管理局已向99家快递企业颁发了省(市)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截至目前,全国获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已达126家。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苏和表示,此次为UPS核准颁发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表明中国政府正积极履行入世承诺,也是切实维护外资企业在华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开放政策的务实举措。他说,一直以来,邮政管理部门在核准审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工作过程中对国内外快递企业一视同仁,为快递行业营造公平公正、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未来,国家邮政局仍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依法行政,为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中资和外资快递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据了解,全国邮政管理部门自接到企业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以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书面审查、电话调查、实地核查、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等多种方式,认真审核企业资质情况和相关材料。截至目前,全国邮政管理部门已受理267家企业的许可申请。